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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8 15: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扬州两自媒体运营人因发布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11月23日,微信公众号“升学范扬州站”发布文章称,扬州市某学校门口一小学生遭到绑架,引发社会恐慌。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范某某及编辑马某在明知未发生绑架事件的情况下,为提高公众号文章点击量,仍发布相关虚假信息。对此,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范、马二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1月26日人民网)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用来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伴之而生的是大量各类自媒体的兴起。正确使用网络、维护网络安全是每名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要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来认识网络安全问题,网络安全事关党的长期执政,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然而,长期以来,网络空间因其特殊性,网络安全执法体制存在权责不清、各自为战、执法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法律赋予网信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履行不够顺畅。这也使得互联网管理相对宽松,一些自媒体为了追求点击量,把主要关注点放在各类矛盾冲突、猎奇求新的负面新闻上,以求提高关注度,获取不当利益。甚至,少数自媒体不惜扒掉自己最后的内裤,以“故事”和“笑话”形式,配成图文、视频、音频、H5、漫画等快餐形式渲染、扩大甚至杜撰、捏造虚假新闻消息,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这种做法不仅误导了群众认知和判断,而且,还触犯了法律法规。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国家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层面全面加强网络执法监督,特别是推进《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进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强网络安全法律宣传,提高广大网民的安全意识,确保有效实施。压实属地公安机关的执法主体责任,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严肃惩处制造假新闻行为。落实各类自媒体所依托的网络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促进微博、微信、微视频等运营企业加强对平台使用者的监督管理,切实实行实名论证,对违法、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及时封号、清除不良信息,并积极配合网络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每个个人和组织都应当对自己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各类自媒体更要回归真实报道的本质属性,引导社会公众回归理性思维,共同营造干净安全的网络空间。
作者:文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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