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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和地方“动了真格”“出了实招”,将对引导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取向、科学合理评价人才、鼓励科研人员积极面向企业创新的“主战场”等产生深远影响。(11月23日,人民日报) 在人才评价机制上,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人才。人才是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从事创造性工作,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不同学科的人才具有不同的能力和特点,遵循标准的评价体系过于狭窄。一些单位实施了相关的评价和激励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鼓励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和贡献,在不同的领域和岗位上发光发热。 在国家层面上,所谓的“人才”并不是那么简单,更好地利用人才。通过科学的分类,结合不同岗位、不同行业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了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包括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建立评价标准的动态更新调整机制,改变只注重学历和论文的倾向。 根据各系列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要求,进一步完善量化评分方法,将能力、绩效和贡献作为量化评分的重要因素,真正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完善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坚持人才能力、业绩和贡献的评价,解决“一刀切”的评价标准,实施人才差异化评价。 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必须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对人才进行评价,正确把握人才评价标准。从群众的角度评价人才,从群众中发现人才,从发展的角度评价人才,正确评价人才成长的前景,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必须避免人才评价主体多元化带来的繁琐手续。在人才管理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减轻多重评价、交叉评价和高频评价的负担,在坚持党的人才管理原则的前提下,创新人才评价的配套法律法规为创新人才评价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保障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建立学术资格和能力的评价方向。学历与人才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但不能等同于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应该才是评价人才的主要标准。突出能力和绩效导向,根据社会和行业接受的要求,建立基于同行评价的行业评价机制,重点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重评价作用。 作者:董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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