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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把持基层政权,严重破坏基层组织建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地以案为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基层党建,让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使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11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自今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为期3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展开。扫黑除恶不仅要查办黑恶势力,还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主管全国监察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担当重要角色,挑起重担,坚决查处各级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腐败问题。 一年前,在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发生了多起针对村干部的暴力事件。经公安机关侦办,事件幕后主使系该村村支书。扫黑除恶刻不容缓。尤其是这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一日不除,即时黑恶势力倒了,说不定哪天就“东山再起”。对于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甚至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关系,必须一查到底,依法从重处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决铲除一切关系网。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我们更加呼唤党员干部要主动担当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地为做人民群众的好公仆。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对党高度忠诚的政治品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凭借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夙夜在公的工作激情,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真情和实绩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作者:阎伟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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