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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一切正常”,要完善河长制配套措施
溪水里泛起白沫,巡河记录却“一切正常”,真相被媒体曝光。今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的一条溪流发生了河道水质污染事件。经查,担负河道巡查之责的3名“河长”,因工作流于形式,信息报送虚假,受到了问责处理。(11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长制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纷纷建章立制,河长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然而,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一条溪水泛起白沫,“杭州河道水质”APP却显示“一切正常”,本是贯彻落实河长制的创新做法,但是由于虚拟瞒报、走形式走过场,而失去意义和价值。河长制是河流保护管理体制的一大创新,岂能敷衍了事?全面落实河长制,任重道远。 首先,落实河长制,首先各级各地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政治责任、使命担当,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其次,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河长制问责考核机制。一方面,从细微处入手,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严纠严治,强化问责力度,发挥震慑效应,引入群众监督机制,避免河长制在实施过程中走形式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寻根溯源,改善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然后,落实河长制,可以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术业有专攻,水质检测等关键环节,应当引入第三方参与。河长也不是“万能”的,在技术方面存在欠缺和薄弱,引入公众和第三方参与,可以弥补在检测方面的不足,也可以增加公信度,为河长制贯彻落实提供技术支持。 最后,落实河长制,要久久为功,持之不懈。河湖污染很快,但是河湖治理却是一件长久的事。要坚决摆脱“一切正常”的形式主义,要敢于发现问题;要注意防止急功近利的行为,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做出更多有利于改善河湖环境的工作。(文/田影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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