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文明乡风,移风易俗是关键。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要求,也是优化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从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到强调“要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遏制农村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以乡风文明赋能乡村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乡风文明是乡村良好社会风气、生活习俗、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等的总和。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既要充分尊重当地习俗,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又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持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因此,我们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要从村民实际需求出发,走好“精准化”路子,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充实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文明乡风的形成,不断奏响乡村大地上的“文明乐章”。 遏制陈规陋习,倡导乡村文明风尚。从天价彩礼“娶不起”,到豪华丧葬“死不起”,再到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农村社会流行的陈规陋习,扭曲了社会价值观,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巨大的家庭负担。直击社会痛点、难点、堵点,从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到制度机制的强化约束,再到宣传方式的创新引领……各地各部门探索创新,实践举措在中华大地恢弘铺展,使流行的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丧嫁娶中的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县、乡、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让一种日渐深刻的文明气质在农村大地悄然生长。 这些陈规不仅给广大农民带来巨大负担,还扭曲了正常的社会价值观。推进以婚丧嫁娶为重点的移风易俗,是当前农民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 推进移风易俗既要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还要靠村规民约的引导。一些地方建立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性组织,在移风易俗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要继续扩大这些群众性组织的引导力、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移风易俗的主体作用,加强文化引领、强化价值认同、注重实践养成,让他们真正成为新风尚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推进移风易俗,要充分考虑群众习惯和接受程度,不要搞“一刀切”“齐步走”。 要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抓手,把文明家庭等评比与移风易俗工作相结合,用先进的文化占领乡村的思想阵地,净化社会风气,树立文明新风,以家风带民风。让更多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移风易俗文明新风的倡导者、践行者,齐心协力建设文明乡村,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宰便镇 罗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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