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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云南红河州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的通知》,优先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实绩突出、表现好的干部作为评先评优和后备干部人选,优先推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在脱贫攻坚实绩考核中排名靠前的班子成员。(11月12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通过评先评优、纳入后备干部和优先提拔重用,为脱贫攻坚干部树好了导向,对引导广大基层一线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勇于担当责任具有重要作用。因而,这无疑是一个十分务实的举措。据悉,近年来,云南红河州从脱贫攻坚一线择优提拔使用33名优秀干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对9名表现突出的处级干部给予平级重用,提拔使用216名干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方面人员”中选拔145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这些举措之实、力度之大,确实少见,值得点赞好评。它不仅为当下的干部识别选拔树起了一个标杆,而且为优秀基层一线干部成长铺设“高速路”、提供“直通车”。 因而,从这个层面来说,加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一方面,把政治素质过硬、善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奉献、执行力强、熟悉政策、勇于开拓、年轻优秀的干部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贫困乡镇和重大项目一线任职,真正是把精兵强将派往了组织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还强化扶贫干部教育培训,举办脱贫攻坚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部本领,真正是把好钢用在了刀刃上,可以说这种组织锻炼十分“精准”。 另一方面,干部成长需要舞台。俗话说,“金鳞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要主动加压力、压担子,真正优秀的干部才能在这些难题面前显露出来。因而让脱贫攻坚一线、贫困乡镇和重大项目一线成为历练干部、识别干部、培养干部的舞台,才能让干部在体民辛感民忧中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听民声问民计中进一步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在解民愁帮民富中进一步提升能力本领,追退优秀干部快速成长。 总之,加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既要着眼于干部培养,又要着眼于脱贫实效。因而,要将激励与约束并重,既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提拔重用,又要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干部严肃追责,这样才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目标。 (作者:邹筱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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