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意见》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央广网,3月23日) 风雨苍黄百年路,砥砺奋进铸辉煌。2020年我们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今年我们要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书写好乡村振兴这部“巨著”的开篇之作,为党的百岁华诞献礼。 推动乡村振兴,要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和跟踪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推动乡村振兴,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贯彻落实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借鉴脱贫攻坚在组织统筹、要素保障、政策支持、项目建设等方面行之有效的机制办法,构建一套能够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精准施策、权责清晰、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实际推行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乡村治理的骨干队伍。 推动乡村振兴,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比如要立足现有基础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继续加强农村道路、供水、清洁能源、电网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深入推进城乡有效对接,全面带动城乡消费升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经济,增强基层组织的“造血功能”反哺乡村建设等等都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建设的内涵丰富宽广,因此必须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问计问需于民,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作者:熊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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