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1月7日人民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也是如此。新修订的《条例》与时俱进植入了新的执政理念和时代印记,确保了选举程序更加规范透明,更能选举出党和人民更需要的领导干部。从而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 有《条例》可依就要必依。各级党委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条例》顺利贯彻执行。 要强化《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熟悉内容领会精神。贯彻执行的前提必须是清楚明白。各级党委要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教育平台和手段,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清楚明白《条例》规定的每个选举程序和条件要求,并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真正知其所以然。要注重集体学习讨论,通过充分各抒己见最终统一思想,进一步领会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还要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宣传《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精神。要注重使用通俗易懂语言,便于受众记住和理解,从而进一步扩大知晓面,更好的参与和监督选举工作。 要强化提醒和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条例》要求规范选举行为。响鼓也可重锤敲。各级党委要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提醒,在党的各种会议上要时时讲,在面对面谈心谈话中要认真谈,在选举之前更要深刻谈。还要通过“反面典型”来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更加清楚违反《条例》的后果,从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通过如此“咬耳扯袖”,从而促进党员干部牢记《条例》要求,自觉带头规范遵照执行,确保选举工作规范有序风清气正。 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条例》有效贯彻落实。监督检查是确保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要充分运用当前的监督检查方式和手段,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对《条例》的学习、教育、宣传和执行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监督检查选举全过程,既帮助提醒,又严格把关,还注重总结。对违反《条例》的选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达到查处一件警示教育一片的目的。(作者,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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