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2月8日,四川日报) 近年来,各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关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永远在路上的劲头,带头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形成了依法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态势。然而,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以权代法、执法不严等桎梏藩篱不容小觑,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绝非一日之功、一蹴而就,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示范带头,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党和国家法治治理水平。 破除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式,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在执法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思想僵化、因循守旧,视野狭隘、不思进取等问题。法治中国建设任重而道远。党员干部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坚定法治信仰、筑牢法治理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等能力。同时,带头严守法律底线,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始终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真正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 擦亮法治精神的亮丽名片,将法治理念外化于行。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关键在于打造一支学法、知法、用法、护法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践行法治理念作为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具体体现,强化法纪意识,落实法治要求,提升法治水平,用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专项培训、以案代训、帮带驻训、轮岗调训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法治能力水平,夯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人才基础。 作者: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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