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韩栀 于 2018-7-18 11:06 编辑
近日,贵州省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该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民间办酒,除婚丧嫁娶、丧事酒以外的酒席均视违规酒席,并明确规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除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自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由于部分农民深受根深蒂固传统思想的影响,好面子虚荣心作祟,仍然存在着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陋习。这不仅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还形成了奢侈浪费之风盛行。由此看来天柱县文明办向不良风气开刀、革新移风易俗的初衷实属良举,但发布“禁止复婚办酒”的文件的治理方式却值得商榷。 天柱县发布“禁止复婚办酒”的奇葩文件并非首创,无独有偶,在此之前贵州市风冈县就发布《关于操办酒席的管理办法(试行)》、同样贵州市凯里通过大会形式规定“复婚”和“双方均未再婚”禁止操办酒席,在云南、重庆等市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发布此规定究其根本是当前农村的确存在打着各种名义办酒的乱象,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生活陷入窘境,村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引导规范,形成倡导节俭之风。 但此规定一出,对于“禁止复婚办酒”的是批评之声不绝于耳,看来此举的确存在着诸多不妥。其一对于再婚的双方来说,结婚意味着新的生活开端,摆酒庆贺是情理之中的事,符合中国人的情结和习俗的表达。其二禁止复婚办酒存在着一刀切之举,因为反对乱立名目的摆酒就禁止复婚办酒,逻辑上说不过去,同时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氛围。其三发布禁止复婚办酒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摆酒,这仅仅是农村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是村民的自发行为。 相关部门应明确认知,操办红白喜事是中国乡土社会几千年积淀下来的传统习惯,已经根植于农民的思想观念中,尽管部分群众对大操大办反映强烈,但移风易俗风气的革新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需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另一方面如果只注重从外力如发布相关文件或规定强子执行,最终毕其功于一役,甚至适得其反、松懈后报复性反弹的结果。 因而革新移风易俗相关部门应坚持分类治理的总体原则,不可简单粗暴的移风易俗,同时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革新。实行刚性约束和自治治理相结合,将党员干部纳入行政执行范畴,依法行政,树立法治思维,给群众树立先进典型;再则推动村民自治,注重农村农民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认知水平和思想觉悟,激发村民进行移风易俗的内生动力,因势利导反对奢侈浪费,让倡导节俭在农村蔚然成风。 作者:韩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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