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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举行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生态部门应该将不带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或社会自行调节,但是应该做好生态环境的“监管者”,推动生态环境部门从以直接管理专项间接管理,提出“放权不等于法人放任,必须同步加强监管”。 所谓“简政”就是建立正规的制度以简化繁琐的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为;而“放权”即政府通过分权、减权和限权,以实现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结合、政府职能定位与政府组织结构的结合。 我国的“简政放权”政策深入人心,“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放权不彻底、放管结合不到位,重事前审批而轻事中事后监管现象,与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大背景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放权给企业社会之后便以“事不关己”的办事心态任其发展,忽视了政府“放”之后的“管”,所以一些部门任然没能做到优质的“服”。所以科学的“放”是“服”基础,严格有效的“管”是“服”的保障,在放权的同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这一手必须硬起来。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机制,呼吁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行列,设立服务部门评分“红黑榜”等,以加强后续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没有效落实服务的部门的惩治,对严重破坏“放管服”改革的人员严肃查处。从而使我国的简政放权能够发挥有效意义,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满足群众的办事需要。 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各地政府部门应该坚定不移的将其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方向推进,做到简政不减政、放权不放任,切实有效转变政府职能。使我国的减政放权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强大动力。(吴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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