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坡镇横堤村村干部在确定贫困户时竟采取抓阄,这种看似公平实则伤害群众利益的做法要坚决纠正……”近日,在河南省尉氏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题会上,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通报了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不担当、乱作为的典型案例。(9月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抓阄定贫困户”的事一出来,就引起了大家的强烈关注,不仅仅是因为扶贫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大事,也是关系到扶贫攻坚能否顺利完成的大事。显然,通过抓阄的方法来确定贫困户实在是太荒唐,但是荒唐的背后问题在哪里呢? 扶贫干部之错。作为扶贫干部,首先就要对基层的群众进行摸底,自然对群众的贫富情况很清楚,而“抓阄”的方式看起来是秉持公平的原则,实则是他们不愿意“得罪人”而采取的迂回战术,对于真正的贫困户是不公平的。 “假贫困户”之错。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是针对贫困群众的,但是有的群众却对这些“眼红”,总想分一杯羹,这种“贪占”的想法阻碍了扶贫干部真扶贫,也是导致扶贫干部想出“抓阄定贫困户”歪主意的一个原因。 上级部门之错。一些地方贫困户多,却存在“僧多粥少”的问题,而一些地方贫困户少,存在“粥多僧少”的情况,而上级部门的一些“摊派”方式,则违背了精准扶贫的要义,自然容易出现该扶贫的没有扶贫到,不该扶贫的却在扶贫名单上。 所以说,“抓阄定贫困户”并不仅仅是扶贫干部的问题,也有群众和上级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既需要树立正确的扶贫观念,严格按照扶贫的政策办事,也需要对群众进行“扶志”,摆脱他们精神上的“贫困”问题,更需要抓住“精准”,才能够让扶贫工作多在“实”处着力。(作者:刘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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