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机制改革要胆大心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专门法规,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于法有据的重要标志,将对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深远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实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分类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参照党政机关进行。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传统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用人机制僵化等问题日益凸显。 《条例》出台,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激发人才“红利”,更好的打造用人平台,不断建立健全人才沟通机制,在“用好”人才的同时更要“用活”,这就需要在人才运行机制体制改革中既要“胆大”更要“心细”。 胆大,则是指要不断创新人才运用体系,引入方式,让更多的专业人才“聚起来”,心细,则是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某些权力自肥,避免人才招聘过程中暗箱操作后的“一个萝卜一个坑”,要确保这个人才计划的公平和透明。 一方面,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灵活管用”用人制度的精神,将聘用制度确立为事业单位基本用人制度,为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凸显人才多样化特征,扩宽渠道的,还得兼顾公平。 另一方面, 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心细。一方面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要制定得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真正能够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最终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让“干好敢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在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方面加以规范,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既要让广大干部勇于奋斗,也要严格要求。 任何改革都可能存在阻力,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也少不了出现各类问题,如何高效有力的解决好,推广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经验,值得我们细细谋划,大胆探索。 在具体操作中,一是我们要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特别是抓紧研究制定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交流、退休、人事监管等单项配套规章。妥善处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是要提前加强正面引导,防止恶意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事业单位改革要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既要使从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部门和同志熟悉《条例》的各项规定,也要让广大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熟知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防止以讹传讹,给后期的机构改革带来负面消息和压力。 作者: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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