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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法”的领导,所向披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体的,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关键在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法是党的主动和人民意愿的统一表现”,让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实施宪法摆进日常工作中,做到目标、程序、权限、手段、内容合法,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就倒逼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规范法律行为、提升履职能力。 “办好中国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法治工作队伍包括法治专门队伍和社会法律服务队伍,他们信仰法律、坚守法律,端稳天平、握准法槌,严格执法、敢于担当,铁面无私、秉公司法,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与依靠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开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水平、新纪元、新征程。 作者: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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