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8月28日,人民日报) 如今,不到9个月时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荡涤黑恶、守护平安”让我们看到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让我们看到了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协同作战的高效成果,让我们看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的坚定决心,而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已经成为了一种基层思维模式。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截至7月底,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对于人民群众而言,这些数据真实反映了这场专项斗争的积极意义和强大功效,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同时,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向好。 人民群众向来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因为这些黑恶势力不仅是社会负能量,更危及社会稳定。对于党和国家而言,黑恶势力能否全面扫除,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如果不对黑恶势力“一网打尽”,如果让某些黑恶势力继续猖獗,只会让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只会让其继续侵蚀基层政权,让国家和人民不安生。 黑恶势力可谓是人民公敌,只有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动员人民力量,让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到这场专项斗争中来,才能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的能动性,增强扫黑除恶的实效。通过实践我们可以发现,在各地公安机关的雷霆出击下,在各级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下,明确了扫黑除恶的重点领域,明确了各项制度机制,通过这些举措,让我们看到了专项斗争的实际意义,看到了人民群众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让黑恶势力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才能够让更多的黑恶势力充分暴露,被“拔出萝卜带出泥”,从而还社会一片风清气正,还人民群众一片平安如意,才能够让社会多些正能量。(梅子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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