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明确10种免责情形,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轻装上阵”。(8月22日 人民网) 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推进,干部不敢为、怕作为、怕担责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为官一方”的干事过程中因担心犯错担责,产生了严重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工作求稳怕杂、不求创新,但这样的“无功”自然就是“错”,这是一种懒政,更是一种新“四风”的表现。而“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将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呐喊助威,重燃干部的干事热情。 干部在干事创业探索过程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干部在许多工作的推进过程中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自身也没有足够的“自信和把握”能够一次就把工作完成的无懈可击,任何工作的开展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犯错在所难免。如果干部稍不留意而犯错,就启动严厉的问责机制,严重地将危机到干部本身的政治生命,这将会让愿意干实事干部心生怯意而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患得患失,如带上繁琐的铰链,丧失大展身手的行动力,便会滋长宁愿少做事只要不出事的不良风气,这将严重影响到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使命性,削弱干部战斗堡垒作用。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台,其中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具体内容和十种免责情形,这将为干部解除后顾之忧,即使犯错误也有能有“救赎”和澄清“正名”的机会,激励干部保持冲锋陷阵信心,不失艰苦实干的勇气,即使“犯错”也可以及时改正、调整提高,彰显出“容错纠错”机制的初衷,重燃干部的干事热情。 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台将在极大程度上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放开手脚大胆工作,为敢于负责、敢于干事的的摇旗呐喊,让履职干部真正放下心,扑下身真真切切地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习和实现两个“百年”目标而不断奋斗。(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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