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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程还能选课?一起来听课的金山法院团总支书记、普法课的“教务”胡佳琦递过来张纸,“喏,这是我们的选课课程单。”课程单上,内容还挺丰富。《农村动迁安置引起的常见民事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解读》等,既有法律条文解读,又有生活中经常要用到的知识。提供课程讲解的是普法志愿者团队的成员,也就是金山法院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们,一共19个人。一起主持28门普法课程。(人民日报,4月8日) 普法是普及法律常识的简称,普法的对象是国家居民,普及的法律常识是居民必须要理解的法律。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为了重塑民主法制观念,让人们从文革的无序中回归到依法治国的状态,由邓小平提出提出,既要加快立法,又要严格执法,还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1986年起,我国以“五年规划”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至今已开展了30多年,现已进入“七五”普法时期。 30多年来,经过党和政府,特别是广大司法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大步向前。但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千百年来中国百姓形成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才打官司的观念,特别是对法律条文缺乏有效的理解,再加上法律本身比较复杂,非专业人员确实不容易搞明白,在接受普法教育时往往效果不明显,尤其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普法宣传主要是针对学校、机关、部队等人群,所以普法的成效上还有待提高。我国民众法治意识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依然很落后,人们对法治还是缺乏应有的信心,自发的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做的很不够,更多的时候还是寄托在人情相帮,评判社会问题思考伦常道德的时候居多,还不能擅用法律的思维。这些现状都说明,我们的普法教育还要加强,普法课的效果还有待提高。 上海金山法院的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普法课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开展目的性的普法课。比如,课前制定选课课程单,内容丰富既有法律条文解读,又有生活中经常要用到的知识。课程挂在金山区法院公众号上,想听哪门课、邀请哪位讲师,留言或者打电话预约都可以。还有针对特定人群的普法课,比如关于防止校园暴力、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宣传,为了让孩子们有兴趣,选择用动漫的方式来讲课。结合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孩子们能听进去、记得住。抓住了特点人群的特点,真正让普法内容深入人群,长久下去普法宣传的效果必然就会出来。 普法课不能上成说教课,如果不能通俗易懂,形式多样,便于大家接受,根本起不到实际效果,更不能抱着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这样只能空费气力。依法治国,首先就要人民群众明白什么是法?普法宣传是关键所在,我们期待上海金山法院的这类普法课更多一些,再好一些。
作者:马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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