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一些地方“属地管理”被滥用,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责任压力分解给乡镇,乡镇基层“属地责任”放大化,甚至出了问题后有属地“背锅”现象。(2月28日,四川日报) 提倡属地管理的初衷是做到责任明确,确保环保、安全、市场管理等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事事有人管。出现问题的时候不会出现推诿扯皮不作为现象,件件有回应。但属地管理进行层层分级责任不等于责任全部下放,更不意味着“属地管理”要基层一锅端。在实际中,之所以出现基层无力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而部分行业部门以“属地管理”当作推诿责任不作为的借口,其中原因主要是存在属地管理责任下放而权力不下放以及落实属地管理的层级设置不合理的现象。 纠正“属地管理”滥用的现象,要分清哪些责任应该下放,哪些责任不应该下放,列出详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把事权和支出责任统一起来,确保基层在担责的时候有某项行政权力。比如,要求基层承担市场管理责任,应对市场管理的执法权哪些下放至基层要细致地明确,也要把行业主管的职能部门与基层的权责划分得清清楚楚,以杜绝用“属地管理”名义转嫁工作责任。 纠正“属地管理”滥用的现象,还要强化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职尽责,督促属地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应尽责任,对思想认识有偏差、工作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逗真碰硬,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肃查处、严肃问责,有力地促进作风转变、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管理还要注意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领域的责任下放的时候,强化基层专业人员配备和定期业务培训指导,真正做到专人负责、专业保障,促进各层级行政效能提升,让基层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群众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作者:陈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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