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导向明确、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体系。作为一大亮点,《意见》明确提出,四川省将建立向重大发展战略、产业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以及青年人才倾斜的人才评价特殊通道。(四川日报 12月10日) 在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方面,《意见》提出,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突出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强化创新实践能力评价。在评价人才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唯资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这样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是我们广大干部期盼已久的,尤其是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注重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新的人才评价机制已经出台,如何贯彻好、用好新时期的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关键在落实。 据报道,四川省为抓好《意见》落实,还将推进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健全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才评价环境。笔者也认为,人才评价机制落地落实的关键还是在于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人才的选用关键要看岗位所需、事业所需。不同的人才要满足不同的事业,不同的事业要遴选不同的人才。“因岗选人”是精准,“量才用人”是精细。对于一个单位、一家企业、一个研究机构来说,首先要考虑的是为岗位选人这件事。岗位所需的人才要懂什么、会什么,用人单位最清楚。 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支持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评价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文化机构、大型企业、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人才智力密集单位自主开展评价聘用(任)工作。防止人才评价“一刀切”、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对开展自主评价的单位,人才管理部门不再进行资格审批,通过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所以,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是人才评价机制落地落实的关键。(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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