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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律立红线,肃清网络不正之风 今年7月,辽宁朝阳公安局发现网民“话某某”在QQ群中发布出售实名微信号的信息,经过4个多月侦查,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涉案微信账号5万余个。10月,浙江乐清公安局抓获了一个假冒腾讯“微粒贷”员工的诈骗团伙。警方在审讯中发现,该团伙利用从非法渠道购买的社交账号作案,涉案金额约60万元。(12月6日,人民日报) 网络黑手和网络水军分布在全国各地,大小规模不等,一些黑手来自非法网站,还有一些甚至来自现有的新闻媒体单位和个人。12月1日,互联网账号恶意注册黑色产业治理论坛举办,并发布《互联网账号恶意注册黑色产业治理报告》指出,这类黑产广泛存在于社交、金融、电商、内容、交通等互联网场景中,违反了实名制规则,增加了平台安全成本,滋生了下游“黑灰产”这些网络黑手不仅破坏了经济秩序、危害网民利益,还极大损害了政府形象。 肃清网络空间的不正之风,就要激浊扬清、扶正袪邪,让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近年来,各项“净网”“剑网”“护苗”等治理行动,大力清除低俗网络直播节目、“邪典视频”等有害内容。实践证明,这一系列举措有效地改善了网络生态,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肃清网络空间的不正之风,明确法律的底线红线,加大违法犯罪成本。互联网是创业创新的热土,互联网企业是市场主体,也是社会主流价值的守望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犯罪的红线底线,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违法犯罪的成本,让法律法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肃清网络空间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延伸到哪里,法治就要覆盖到哪里。完善互联网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互联网企业要坚持正确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始终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切实担起责任,不断造福社会和人民。 治网之道,法治为本。要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就有了坚实保障,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就有了可靠支撑。最后,需要正告那些企图在网络上为非作歹的不法分子——玩火者必自灼,失德者必自戕,践法者必自灭。 (作者: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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