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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网络防线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网络已成为当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认识世界的关键场域。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96 亿,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7.3%,近乎实现 “全员触网”。面对海量信息与算法传播带来的风险,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 2026 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这一举措将原则性法律要求转化为精准化操作规范,是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体系的重要升级,为亿万少年儿童构筑起更坚实、更科学、更长效的数字防护网。 法治是网络治理的基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始终离不开制度的完善与迭代。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系统规范网络服务,再到此次《办法》落地,我国已形成 “法律 —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的完整保护链条。《办法》立足治理实践,总结 “清朗” 系列专项行动经验,首次将风险信息明确划分为四大类别,覆盖不良行为诱导、错误价值观导向、未成年人形象不当使用、个人信息泄露等核心痛点,把模糊的 “有害信息” 转化为可识别、可判定、可处置的具体清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指出,《办法》让监管、平台、家长、学校都有了清晰标尺,彻底解决了以往 “界定难、判定难、处置难” 的治理困境。这种从 “大水漫灌” 到 “精准滴灌” 的转变,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迈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 平台是内容传播的主阵地,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是《办法》的核心着力点。当下,算法推荐、首页首屏、热搜榜单、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刻改变着信息分发逻辑,也让未成年人更容易被动接触不良信息。《办法》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醒目位置呈现风险信息,严禁利用算法向未成年人推送有害内容,同时要求针对专属内容生态强化审核与防护。这一要求直击 “流量至上” 的行业顽疾,倒逼平台从“追求点击率” 转向 “坚守社会责任”,从 “被动整改” 转向 “前置防控”。《办法》并非限制网络创新,而是引导平台剔除内容 “杂质”,打造更多优质、正向、适合未成年人的数字内容,实现 “拦截有害” 与 “供给优质” 同步推进。当平台把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底线,网络空间才能真正成为助力成长的沃土。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平台、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同向而行。《办法》由八部门联合出台,本身就是跨部门共治的生动体现,彰显了全方位守护的治理理念。家庭应以此为指引,加强监护引导,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用网习惯;学校应将信息分类标准融入网络素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辨别信息、抵御风险的能力;社会各界应强化监督,形成人人守护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良好氛围。正如专家所言,最好的保护是 “看不见的保护”,《办法》通过源头管控、流程规范、全程防护,让未成年人在不知不觉中远离不良信息侵害,在清朗环境中健康成长。这种多方参与、闭环管理的治理模式,既契合数字时代治理规律,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关乎价值观塑造、人格养成与长远发展。在 AI 技术快速普及、信息传播日益复杂的今天,《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意义深远。它既是对现有法律体系的细化落实,也是应对新业态、新风险的主动作为;既回应了亿万家长的迫切期盼,也体现了国家守护下一代的坚定决心。 网络清则少年安,少年强则国家强。《办法》的施行是新的起点,而非终点。期待各方以新规为遵循,守责尽责、久久为功,让不良信息无处遁形,让正向价值充盈网络,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在安全、健康、文明的数字空间里,汲取知识、开阔视野、向阳成长,以昂扬姿态奔赴属于他们的星辰大海。
陈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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