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形”立“实”,以制度之力为基层松绑赋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如利剑出鞘,直指形式主义沉疴。这绝非一次寻常的行政调整,而是一场旨在破除无形枷锁、解放基层活力的深刻制度变革,标志着治理现代化正从“器物之变”迈向“制度之变”的关键跃升。 破“形”之锢,制度利剑斩断虚耗链条。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政策是政府的答卷。整治形式主义绝非头痛医头,而是环环相扣的系统性治理。无论是将“文山会海”转向“短、实、新,直奔主题,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文风会风,还是通过“整合平台、共享数据、规范APP管理”来减轻“指尖负担”,抑或是将考核重心从“重过程留痕”转向“重实际成效、重群众评价”,这些系统性设计都直指病灶,旨在对基层负担进行结构性削减,斩断消耗精力、偏离主业的虚耗链条,从而将基层干部从“事务主义”的泥潭中解放出来。 立“实”之基,权责归位激发内生动力。权责匹配是动力之源、治理之要。一方面,需划清边界、厘清责任,严防“责任甩锅”和“无限追责”;另一方面,必须赋予基层与其责任相匹配的必要权限和资源,使其真正有能力、有底气解决实际问题。“规范借调干部”保障了基层骨干力量稳定,让基层有“兵”可用、有“将”可谋;“规范创建示范”则引导基层聚焦主责主业,避免被各类“盆景式”活动干扰。这不仅是“松绑”,更是深层次的“赋能”。通过制度保障,让基层回归服务群众、落实政策、推动发展的本位,方能充分激发其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贵在落实,警惕“变种”方能行稳致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警惕形式主义“变种”反弹,确保减负成果真正落地生根、惠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需加强对减负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阳奉阴违、变相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严肃问责。同时,要畅通基层负担问题反映渠道,让基层干部的声音能被及时听到和重视,将基层满意度作为检验减负成效的“金标准”。此外,还应积极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唯有动真碰硬抓执行、持之以恒防反弹,才能将制度设计的美好愿景转化为基层干部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避免减负陷入“雷声大雨点小”或“一阵风”的困境。 唯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续深化制度变革,狠抓规定落实,不断破除形式主义的新老问题,才能真正释放基层治理的磅礴力量。当广大基层干部得以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投身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国家治理的根基必将更加稳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必将更加强劲,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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