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全党在2024年4月至7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多次强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重要性。 勤于学,学党纪、懂党纪是守党纪、用党纪的前提;立身百行、以学为先,对理论知识掌握得透彻、对纪律要求了解得清楚明白,越是能修炼信念定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广大党员干部应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摒弃“抄抄笔记”表面学,避免“一知半解”囫囵学,自觉破除“浅学而止”之弊,做到日有计划、周有复盘、月有成效,不断更新新思想“资源库”,真正做到常学常新、愈学愈明。 笃于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了解党的纪律是前提,遵守党的纪律是关键,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才是最终目的。《条例》亮出了鲜明的实干导向,广大党员干部要克服畏难情绪,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把纪律教育转化为纪律自觉,将党纪作为行为举止的“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论是在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中,还是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时,自觉用党纪砥砺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重点民生问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手中权力更好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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