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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知返”方有终
李长安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9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11月19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铁终为自己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纯属咎由自取。但,王铁案也为我们带来了几点思考。
其一,党员干部如果“一不小心”违纪违法了该怎么办?这一点,王铁是“聪明”的,其做法也是正确的。王铁的聪明就在于他没有“一条道走到黑”,面临纪委查监委调查,王铁没有选择没有想方设法进行掩饰,负隅顽抗,而是选择了自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全额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真诚认错悔错。根据规定,王铁的做法可予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铁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其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这也算是王铁最好的“归宿”了。
其二,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切勿把“责任田”当成“自留地”。当前高压反腐如泰山压顶,谁胆敢贪污腐化,无视党纪国法,不管手段多么高明,行为多么隐蔽,结果只有一个,铁定被查处、法办,没有侥幸和例外。这一点,王铁是“愚蠢”的。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王铁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在省委换届前搞拉票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二是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等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同时,还违反生活纪律等。其种种行迹,无异于是飞蛾扑火。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王铁案再次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天有眼,勿侥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有自觉主动把自己关进党纪国法的“笼子”里,防微杜渐,才能确保廉洁自律“金身不坏”;王铁案再次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个醒,如果“一不小心”违纪违法了,就要主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防止积重难返,这才是为官者正确的姿态。(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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