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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一女子驾车与一辆骑电动车的男子发生碰撞。女子称男子碰瓷,并顶着男子欲强行驾车离开。几名路过的便衣民警立即上前将车拦下,并将女子从车内拽出。女司机激烈反抗,不停扭动。并叫嚣:“我爸是×××”。民警霸气反怼:“你爸爱谁谁,开车撞人能行吗”?目前女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北京时间) 警民关系一直是备受大众关注,警察是执法者,与群众关系十分紧密,其执法的“公正性”直接影响了群众的利益,也影响社会的和谐。面对“无理取闹”想逃避责任的肇事者就应该“理直气壮”,严格执法。这样有利于缓解警民关系,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执法有力度,才能够树立权威。人民赋予执法人员的执法权,是体现了全民族的意志。作为执法者,工作在一线,应该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敬畏”执法。将“钻空子”之人“绳之以法。执法要有“底气”,警示他人、规范他人,做一面维护和谐社会的“防护墙”。 执法有力度,才能给群众信任感。每个执法者都应该杜绝“强权”,杜绝受人“打招呼”,违反执法公正。因为“人情”执法,让执法权威“大打折扣”,让群众感到执法“儿戏化”。执法人员执法时,要有“坚持”,要有“原则”,不能因为“威胁”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不仅会影响违法者自身,群众的基本利益也得不到保障,人生财产安全得不到维护,不公正执法势必会让群众缺乏“安全感”。 执法有力度,才能成为群众的依靠。执法工作既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公正公平。执法者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成为群众的躲避风浪的“臂弯”,给群众以“安心”。 (作者:至青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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