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以下简称《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对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考核规定》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明规立矩。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支撑,事业单位人员是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考核规定》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配套政策法规文件,是新时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打造优质高效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从严建章立制的目的在倒逼服务意识落后、工作效率低下的工作人员主动提升自身素质,强化业务能力,筑牢责任担当,真正意识到只有踏实的工作态度、专业的职业素养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考核规定》为事业单位正风肃纪指明方向。为进一步树立科学精准考核导向,《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具体内涵分别作了细化明确和丰富完善,实行精准化差异化考核,对不同行业、类型、层次、岗位的考核内容指标分别提出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评结果导向作用,真正以实际论英雄,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切实发挥考核“把脉问诊”的功能作用,为事业单位强化行风建设,提升监管效能提供了一份全面可行的操作指南。 《考核规定》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赋能提效。建设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离不开正确的选人用人的机制,也离不开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公平高效的考核体系将进一步帮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变观念,激发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摒弃“满足现状,求稳怕乱、甘居中游”的消极心态,不断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从而打造一支政治立场有定力、为民服务有情怀、勤政务实有本事、认真负责有担当、干事创业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基层工作队伍,为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