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中心环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实现立德树人这一中心环节的重要保证。而中小学教育对于孩子的品性塑造来说又是至关重要的阶段,意义尤为深远。 《意见》从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障校长职权行使 、议事决策制度 、协调运行机制、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对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进行原则性规定及具体职能的列举,为制度的实施提供了纲领性保障。 教育关乎个体发展、关乎国家富强,学校不仅仅是知识传播地,更是学生品格塑造地。在这一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首要性就凸显出来。党组织领导有利于把握教育之根本,有利于学生系好第一粒扣子。通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等原则,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德育、教职工思想政治及学校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读书学风、师德师风及学校校风。 同时,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学校有序发展、推进校园教育环境大步向前推进。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赋予校长充分的权限,负责履行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活动、运行管理、安全稳定、对外联系等具体事务,校长作为学校的掌舵人,能更精确地引领学校未来发展,把握学生学习动态。 在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下,能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与校长的作用,对思想教育进行引领把关,体现出我国教育制度的优势,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因此,该《意见》要严格落实,为我国教育事业护航。
作者:曹逸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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