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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法制日报》报道,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组织两个环保“一刀切”专项检查组,结合正在进行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强化监督,把环保“一刀切”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检查。笔者认为一些地方出现的环保“一刀切”问题是对中央环保政策的误读和“高级黑”,环保“一刀切”既损害了人民和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更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光辉形象,环保“一刀切”理应休兮。
健全环保监督常效机制。不可否认,当前部分地区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督查检查巡查,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方法。殊不知这是一种典型的懒政、庸政、不作为的做法,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是一场持久的战役,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自身主体责任,环境治理“抓在平时”;要守正笃实,避免急功近利的思维和矫枉过正的做法;更要健全环保监督常效机制,防止反弹回潮,严格按照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进行许可或监督。
加强环保铁腕执法监管。诚然,避免“一刀切”不是要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以更加清晰的标准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实施执法管控,因此各级党组织在环境保护治理面前要有“切一刀”的铁腕决心,要在新旧动能转换上“动刀子”割舍利益,铸造了一把“斩污利剑”;要针对本地区的环保突出问题边督边改,坚持对环境违法“零容忍”;要铁腕执法,严格责任落实;更要加强执法监管,避免徇私枉法、坚持有污必究,有责必惩,让执法成为督促环保整治的“一剂猛药”。
完善环保治污科学措施。事实证明, “一刀切”的做法已经给当地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并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感,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完善环保治污科学措施,要因“厂”施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要给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留有“喘息之机”,助其改善环境,实现环保生产;更要完善环保治污科学措施,把握好严格执法和矫枉过正的界线,实施更加科学、务实的环境保护治理办法。(邓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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