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痕迹管理与“痕迹主义” 年底将至,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增多。日前,中办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11月1日《四川日报》) “痕迹主义”值得警惕。眼下,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提痕迹管理,做任何事情,都留下痕迹,把留痕迹当成主要工作,把痕迹作为体现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一些基层干部抱怨,从早忙到晚,精力和时间都用到了制作“痕迹资料”的工作上面去了,根本没有时间去脚踏实地地去倾听民心、了解民情、收集民意、解决群众的困难。一方面,上级单位要查年地“痕迹”,基层干部不得不花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去制作名目繁多、内容庞杂的“痕迹资料”;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群众的指指点点和内心的惶恐。“痕迹主义”实则是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式主义,是部门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好大喜功的体现,无疑值得高度警惕和防范,须及时制止、整顿和根除。 “痕迹主义”不是痕迹管理。现实中,一些地方和单位热衷下基层巡视、督察、检查,要求各下级机关和部门必须按考核细则规范档案资料、体现工作痕迹,美其名曰痕迹管理,并把留痕的多少作为评判工作好坏的依据。事事留痕迹,为了留痕迹而刻意伪造档案资料。显然,这不是什么痕迹管理,而是“痕迹主义”。眼下,全面脱贫攻坚正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一轮又一轮的全覆盖脱贫验收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各级任务层层下压,最终都落在基层干部肩上。为了迎接各个部门各种检查,一些基层干部夜以继日地忙着补印、填写、整理资料。有的干部为了补拍秋季的工作场景照,就急急茫茫地让工作人员脱下夏装换秋装,虽然大多时候都能糊弄过去、让检查人员信以为真,却让围观群众呲之以鼻。 正确理解和运用痕迹管理。所谓痕迹管理,是在各种管理工作过程中从时间和管理内容方面,不留间隙或空白、死角的缜密的工作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和留下证据。实行痕迹管理的最大优点在于通过查证保留下来的文字、图片、实物、电子档等资料,有效复原已经发生了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供日后查证,作为评判工作好坏、实施奖惩的依据。不可否认,痕迹管理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具有显著优势,已是各级党政机关重要的管理手段。但如果痕迹管理不能做到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就很容易演变成“痕迹主义”。事实上,痕迹管理的质量往往取决了落实工作的领导干部是否严格履职,取决于督察、检查的工作人员是否严格履职,毕竟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痕迹管理的成效就在于一个“实”字,即求实干、实绩、实效,有所选择地、精准地、不重复地留痕迹。实行高质量的痕迹管理,需要展与时俱进推动“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高效、高质、精准、动态、科学的痕迹管理,极大提升行政效能。 作者: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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