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2月4日)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我们要当好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三种角色,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当好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坚定法治信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经历5次修订,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弘扬宪法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公职人员带头、全社会参与,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增强恪守宪法原则,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落到实处。通过“宪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解读好宪法精神,阐释好宪法内容,把抽象的宪法条文变成人民群众政治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引导干部群众崇尚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 当好宪法法律的实践者,深化法治实践。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合的法性审查,法无授权不可为;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强化社会公众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站式”受理、“并联”式审批、“全流程”服务,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办理时间;加强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提质增速,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好宪法法律的实践者,争当法治标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以宪法法律为准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树牢宪法法律底线意识,严格按法律、按政策、按程序办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心存敬畏,坚决守住底线,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法治能力,加强学习,增加历练,主动提高自己的法治能力素质,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把弘扬宪法法律精神的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虑必及法、行必循法。。 (作者:牧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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