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水平贸易投资体制,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深刻领会“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对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意义,增强贸易发展新动能,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积极推进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推动外贸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推进服务贸易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提升国际化双向投资水平,创新境外投资方式,优化外商投资服务。高效利用全球资源要素和市场空间,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优化境外投资结构和布局,提升境外投资风险防范能力。 构建高水平政策保障体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制度开放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保障。要持续推进经济行为市场化、政府行为法治化,建立健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鼓励跨国公司与国内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产业化推广和技术研发,完善外汇、税收、海关、出入境等环节管理服务。逐步推进金融领域开放,构建公平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深化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在持续评估和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提升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水平,有序放宽证券业股比限制,稳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健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 构建高水平区域开放格局,强化区域间开放联动。我国区域经济格局总体上呈现东快西慢、沿海强内陆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要优化对外开放的空间格局,通过更大范围的开放,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步伐,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引导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助推内陆地区成为开放前沿。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实施更加主动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沿边开发开放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重点口岸和边境城市内外联通作用。鼓励各地立足比较优势扩大开放,加强走出去战略谋划,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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