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不断优化“新阵地”,持续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溯源“来时路”,建强党员报到根据地。针对“口袋党员”问题,及时溯源,设置专人接待,引导亮明身份,探索动态纳管机制。结合新兴领域党的组织体系全覆盖工作,通过完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定向询问、及时沟通等方式,实现对党员信息的动态跟踪和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形成流动党员管理的长效机制。设立党员报到点,为党员提供报到备案的便利渠道。要在日常走访与服务中“将心比心”,注重管理与服务双向提升,进一步增强流动党员的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积极引导其亮明身份。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做好“常态化”更新,积极适应流动党员尤其是新兴领域流动党员的更迭速度,提升信息对接、数据处理工作效能,建好数据底座。 纳管“正当时”,建强组织生活供给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如何确保流动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摆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对流动党员的服务保障力度,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如通过主题党日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进一步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利用远教平台等,开展线上学习、交流和互动,落实“三会一课”,提高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流动党员能够始终保持与党组织的紧密联系,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得到提升。 共治“赴明日”,打造服务治理实践地。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关怀帮扶机制,关注他们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他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鼓励流动党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志愿服务、矛盾调解等方式,为社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搭建流动党员党支部志愿者服务平台,吸收流动党员参与各类社会服务活动,提升他们的城市共建共治意识。优化风采展示激励,在党群服务阵地设置党员风采展示栏,如工作纪实、议事协商场景、志愿服务经历等,提升党员获得感。优化协商议事。以实现有效凝聚为目标,让工作对象变为治理力量,持续培育新兴领域群体的“主人翁”意识。如引导新就业群体围绕工作、生活上的各类等问题展开讨论,以共商共议、群策群力的方式,为创新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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