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12月,我们迎来了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是以纪念国家现行宪法为主题的法定纪念日,目的在于纪念宪法的诞生,同时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以培养社会公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习总书记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我们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就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之基。众多实践表明,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依宪治国,必须全面依法治国。宪法是立国之根基,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弘扬宪法精神,就是弘扬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精神。做好宪法的宣传教育,是我国建设法制性大国的根本任务。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做好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法,更是保障自身民主权益法律武器,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我党领导人民制定、修改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作为基层社区干部,应当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了解自己的权利,清楚自己的义务,以法治思想明确“有所可为、有所不可为”的社会主义宪法拥护者,让我们坚定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趁着“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机会,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每个人的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