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引领各级党组织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理论研讨会11月23日在京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的精神,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就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汇集智慧、凝聚共识,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建设提供学理支撑。 与会领导、专家学者提出,要准确界定“枫桥经验”的功能定位,将之明确为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中心的基层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矛盾不上交”“坚持少捕人”这三个核心要义,不能偏离、不能放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凸显法治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定位和作用。 与会人员认为,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究工作创新,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矛盾纠纷预防研究与矛盾纠纷化解研究并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纠纷化解程序研究与诉讼程序研究相协同的原则,坚持组织法研究与程序法研究相协同的原则,进而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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