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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政绩观,核心是坚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 新时代以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中心任务真抓实干,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推动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持续提高,我国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随着党内集中教育的反复洗礼和干部监督管理的跟进加力,广大党员、干部的格局境界、精神状态、作风劲头都有很大提振和改观,各项事业在正确政绩观引领下有力有序向前推进。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有的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仍然存在偏差: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的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有的过度举债搞建设,盲目扩张铺摊子……种种跑偏错误行为,妨碍了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和成效,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广大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政绩观错位的严重危害,时刻揽镜自照、自警自省,及时纠偏纠错。 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这关乎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底气。任何时候都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我们要牢记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好的榜样,是最有效的引导力量。要善于总结、挖掘、树立和宣传身边坚持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在感动中行动,自觉做正确政绩观的践行者。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除依靠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管理外,组织引导至关重要。我们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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