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流动党员力量,共谱时代发展新篇章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管理责任、日常教育管理、党组织建设以及组织领导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这一政策的出台,既是对流动党员管理难点的精准把脉,更是对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的一次创新实践,必将推动流动党员管理迈向新高度。 精准摸排,让流动党员“心有所系” 流动党员管理的第一步,就是“摸清底数”。许多流动党员因信息登记不全,与党组织失联,导致管理工作陷入盲区。《意见》提出,要通过分类登记和绘制流动党员分布图,掌握流动党员的工作单位、从事职业、通信地址等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这种数据化管理模式,为流动党员提供了清晰的组织归属,确保他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存在和关怀。摸排的意义不仅在于管理本身,更在于搭建起党组织与流动党员之间的桥梁。通过动态更新党员信息,可以实现“流而有策”,让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有更加全面的了解,为后续教育管理和关心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元载体,让流动党员“作用可发挥” 传统的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往往局限于线下活动,而流动党员因时间、地域等限制,难以参与。《意见》创新性地提出要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日常联系和教育培训。比如利用手机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学习,通过网络举办线上党课,既丰富了党员教育的形式,也有效解决了流动党员“身份难显现”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意见》提出要引导流动党员发挥自身优势,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出力。这一举措,不仅让流动党员感受到“家乡的温暖”,也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身份认同感和责任意识。例如,流动党员可以通过“提供招商信息、帮扶困难群众、带动就业”等形式,为家乡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这种“双向互动”的机制,不仅能激发流动党员的内生动力,还能推动家乡与流入地的共同发展。 完善组织,让流动党员“家有所归” “似家不是家”是许多流动党员内心的真实写照。为了让流动党员感受到“家的存在”,《意见》在组织设置上进行了系统设计。针对党员流动分布特点,提出在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设立功能型党组织,或成立驻外流动党支部,与流入地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这一创新模式,不仅打破了空间限制,还让流动党员能够参与到组织生活中,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此外,《意见》还强调建立党员干部与流动党员的常态化联系制度。通过结对子谈思想、送学送关怀等方式,让流动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这种情感纽带的建立,不仅让流动党员“流而有家”,更让他们在外能够持续感受到家乡的关心,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家乡和流入地的发展建设中。 强化责任,让流动党员“知责尽责” 流动党员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让每一名党员无论身处何地,都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意见》明确提出,要压实流动党员本人责任,强化身份意识、组织意识和奉献意识。这不仅是对党员自我约束的要求,更是对党员先进性和模范性的具体体现。无论在家乡还是流入地,流动党员都应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用实际行动体现党员价值。比如,通过线上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在线下组织活动中亮明身份,参与志愿服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或者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只有如此,才能让流动党员真正做到“随时亮身份、异地显担当、家乡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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