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法治须统一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习近平2024年9月14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4年11月21日,学习强国)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改革和法治是相统一相互促进的。改革需要法治的规范和保障,而法治也需要改革的推动和完善。一方面,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有利于保障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尊重法律,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另一方面,以科学立法的方式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能够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改革的程序和步骤,有利于减少改革中的阻力和摩擦,降低改革的风险和成本,从而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改革与法治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阔步向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厉行法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一锤定音:“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采取“打包”修法、作出决定等方式,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 实践证明,法治的实践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必须要求法治的保障,二者必须相统一,才能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才能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阔步向前,才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作者:张正美) 真实姓名:张正美 单位:四川省会理市城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会理市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兴村6组 电话:13795633886 QQ:23622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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