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9日,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干杰指出,依照中央发布《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通过明确乡镇(街道)的职责范围,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让实干成为基层治理的常态。 明确职责,权责一致,为基层减负。长期以来,基层通常面临着“职责不清,权责混乱”的难题,从而造成了“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的现实困境。《意见》的发布,明确了乡镇(街道)的职责清单,让各个部门有了明确分工,将基层干部从无休止的互相推诿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解决实际问题中去。这无疑是对基层治理的一次重大优化,为基层干部创造了一个更加健康、合理的工作环境。同时《意见》强调了“权责一致”的原则。以往,基层往往承担着超出自身权限和能力范围的工作,导致治理效果不佳。《意见》通过建立职责清单,明确了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既避免了职责的交叉和重叠,也确保了基层干部的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为基层治理的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探索和建立“实干为主”的新型现代化的基层治理模式。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各类检查、考核、报表等“面子”工作繁多,导致基层往往陷入“忙于应付检查,无暇顾及实际工作”的怪圈。在新时代背景下,建设“实干为主”的基层治理新型模式是艰难的挑战。《意见》通过明确职责、优化流程、提升效能,为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和路径。通过把基层从“文山书海”中解放出来,鼓励基层干部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努力解决群众的难题,从而更好的服务群众。 为基层现代化治理注入新活力。《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的出台,为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进程注入了新活力,也是基层治理模式的革新。通过明确职责,释放基层的活力,不仅为基层创造了更加合理的工作环境,也为基层治理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基层治理能够焕发新的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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