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进一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契机,做到以“学”为基、以“思”为要、以“行”为本,在“学思行”中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入脑入心。 以“深学细悟”为基,厚植“不畏浮云遮望眼”的信仰之心。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指南,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加强理论学习就是坚守初心、砥砺前行的基石。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必须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门“学而时习之”的终身必修课,学在日常、抓在平常,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明确“可为”与“不可为”,弄清“应做”与“不能做”,确保学习不走样、不变形,真正夯实“思想根基”。 以“专精覃思”为要,深培“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审慎之心。“学之愈深,知之愈明”,党规党纪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警戒线”,“一知半解”不仅容易出现“认知误区”,更容易导致“行为越轨”。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以学促思、以律束行,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坚持拿党章党规党纪“扫描”、用人民群众期待“透视” 、同典型警示案例“对照” ,时刻注意把牢思想“方向盘”、拧紧廉洁“总开关”,自觉做到“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管得住小节,守得住底线。 以“笃行实干”为本,铸就“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之心。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不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是具体实在的行为。党员干部要想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还需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聚焦群众“急难盼愁”问题,通过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四下基层”等,让为民服务“更加走实”。只有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衡量标准,将“群众呼声”变为“行动哨声”,才能推动党员干部切实履行职责,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