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战线和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面旗帜,典型示范是我们党推动落实工作的优良传统。近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隆重召开,会议表彰了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是“枫桥经验”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是见证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结出累累硕果的历史性时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纵深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枫桥经验”经历了从社会管制经验到社会管理经验,再到社会治理经验的两次历史性飞跃,不断丰富发展“枫桥经验”的思想内涵和时代特征,使“枫桥经验”从浙江的“传家宝”“金名片”上升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治理典范。它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成为我们党领导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经验。 “枫桥经验”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枫桥经验”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一方的和谐平安。 “枫桥经验”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载体。进入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结构深度转型,社会结构变迁演化,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现阶段基层社会矛盾呈现出新的特点。“枫桥经验”的发展目标、工作方法都是围绕解决矛盾纠纷而来,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常态化、长效化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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