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不腐政策,保持清廉政治生态 2023年10月30日 网址:时评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文件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文件贯彻落实“三不腐”精神,对防腐败作出部署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我们党通过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斗争,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全党高度团结统一、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保持高压震慑、强化不敢的同时,构建“三不腐”的有效机制。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保障机制”。2015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政治氛围。”2017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进一步阐释“三不腐”的内容方法和侧重点,指出“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威慑”“不能腐,侧重于教育和引导”。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同事把“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写入党章。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通过加强监督、查办、整改、治理等方法,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腐败治理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加强监督和惩处力度,推动清正廉洁的思想和文化的发展。 要廉政就必须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反腐倡廉”,尤其在经济体制转换的改革开放的时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纲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 不断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载体和实践路径,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链条,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风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协同起来,达到全方位立体治理效果。 (东区总工会 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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