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云南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奋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人民网 5月25日) 伴随着时代的号角,一首磅礴有力的乡村振兴交响曲,在中华大地激扬响起。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要阵地,而农民是振兴事业开展的主力军,既要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更要促进农民综合素质的提升。把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育好农村党员队伍,为乡村振兴增加“领头羊”,走好新时代乡村振兴之路。 实现乡村振兴,要不断丰富乡村文化的内涵。千百年来,乡村文化作为我国社会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乡土之美、人文之美。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振兴,离开文化乡村则如一个空壳,没有精气神,难以永续发展。只有不断丰富乡村文化内涵,着力挖掘保护、传承发展、全面展现乡村文化遗产,才能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对乡村振兴的自豪感、对美好生活的幸福感,有力助推乡村振兴,让乡村焕发生机与活力。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影响贫困户生产生活和脱贫致富的难点与痛点之一,“基础设施好,百业发展好”逐渐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农村要发展、要繁荣,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必不可少。必须坚持以基础设施促扶贫,以基础设施促发展,从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强力支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让扎实基础设施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维护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要实现的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自觉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贯穿到“三农”发展全过程。通过建立乡村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使生态环境治理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作者:宋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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