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pwwcrk 发表于 2024-1-4 14:41:29

公共服务岂能“一包了之”?

    近日,“辽宁本溪花28亿外包环卫却除不干净雪”的话题迅速引起当地群众和网络热议。    本溪市以28亿元将主城区未来24年的环卫作业外包给一家企业。而两场大雪过后,企业的除雪工作成效却并不理想,严重影响市民出行。除了28亿元的巨额外包款,24年的超长外包时限更值得关注、思考。    较长的服务期限容易形成行业垄断行为,进而让企业产生“惰性”,服务质量日益下滑,最终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巨大损失。在财政部下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就明确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政企双方严格依法签订服务合同,降低服务成本的同时,提升行政效率、促进简政放权,营造良性的公共服务发展氛围。    对于一些服务周期较长的项目,合同期限可以放宽,但政府的监管标准却不能放宽。本溪市除雪成效不理想,却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各商户严格履行门前三包,清扫积雪。这才让舆论持续扩大。对于除雪服务而言,商户的清扫只能是维护城市环境的锦上添花之举,环卫公司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就急于要求商户落实,确实难以信服。公共服务外包绝不可抱着“甩包袱”的心态,项目前期的审查、中期的监管及后期的考评,政府理应有所作为。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审查机制、监督机制,及时对公共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反馈,以此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例如引进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调查等第三方评价机制让测评更加真实、及时。对于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也应该以合同作为标准,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无论何种服务,一旦贴上了政务的标签,政府就不应该置身事外,一包了之。合理的服务期限、科学的服务标准、严格的服务审查,才能给社会提供更加全面和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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