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控股监管 补齐金融服务短板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管理是补齐监管短板、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人民日报,9月14日) 金融控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产物,是随着金融市场的规模扩大、要素集聚、股本数量增加而逐步形成的。然而,伴随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金融控股公司也存在准入门槛较低、专业性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等诸多短板。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金融控股监管产生了重大指导作用。这是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行动指南,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武器,是提高行业水平的重大举措。 《决定》是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行动指南。各方面资本大量涌入的金融市场,往往伴随着的是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决定》实施金融控股准入管理,将对各个金融控股机构进行条件审查,形成符合法定程序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监管流程,分类设置注册资本、专业顾问、技术人员、业绩水平、发展履历等等行业准入及划分标准,有力促进行业分层级、分类型发展,推动行业发展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决定》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武器。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业标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行业准入,将有力避免唯“资本说话”的老问题,隔离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企业,强化企业发展专业化程度,净化金融市场的营商环境,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有力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决定》是提高行业水平的重大举措。《决定》以人民银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设立、变更金融控股公司的条件、程序,提出办理时间节点的要求,作出合理的技术性指导,并进行监督管理。这一方面提高了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门槛,强化了整个金融控股行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了行业的指导,为金融控股公司技术能力、业务水平的提升保驾护航,这些举措均极大推动了金融控股行业的整体水平提升,营造了良性互动的发展氛围。 作者:贾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