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欣 于 2020-9-17 13:00 编辑
近日,广东猪兼强驾校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据媒体报道,破产之前待退学员学费高达2亿元,拖欠教练工资合计100多万。(成都商报 09月15日)
猪兼强驾校采取“互联网营销+自营驾校”连锁运营模式,对于这一创新举措,原本人们充满期待,坐在家里就能报名,还可以享受到商家优惠,何乐而不为?但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称,猪兼强仅仅做了商事登记,并未取得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随着破产清算,猪兼强不再“坚强”,一系列问题浮出水面。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互联网企业规模化、平台化迅速发展,如今的互联网已经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互联网新业态不断涌现,应用场景早已超出衣食住行,覆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一个没有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却能借助于互联网开展经营,钻起空子,打起擦边球,给互联网营销的监管敲响了警钟。
“新”是互联网的特征,也是互联网的优势。面对新问题、新漏洞,监管不能鞭长莫及。如果以拼流量代替规则,以拼扩张代替服务,遭殃的不仅仅是消费者,更是互联网行业的总体生态。
唯有规范才能实现健康长远发展。只有建立起协同共治机制,才能实现共赢。相关监管执法部门,须在法律框架内,跟上“创新”的步伐,让监管模式与时俱进起来,针对网络新业态中的暴露出的问题,实行有效引导和规范,持续净化互联网经济,以提升公众的消费安全感。面对自身,要以互联网思维,增强监管的前瞻性和预判性,做人民群众可靠的“把关人”;面对百姓,应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警示宣传等工作,提升百姓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被网络“牵着走”;面对企业,要依托新技术,加强审核与把控,确保企业走在“正途”。
互联网营销,管得住是硬道理,用的好是真本事。只有相关部门依法治理,互联网企业加强自律,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才能形成强大合力,惠及人民。
作者: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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