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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巡察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高度重视,强化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巡察工作是遵循党章、依规依纪开展的工作,它履行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的要求是强化“问题意识”,目的是通过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来解决问题,其中“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重要职能。巡察中无论是对一般问题的早提醒、早劝阻。还是对严重问题的早刹车,早防范,防止领导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或跌倒,都有重要的意义。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 全力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被巡察单位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配合、支持义务,全力协助巡察组搞好巡察工作。要紧扣巡察工作的重点,认真反思班子和个人的工作,讲成绩不拔高,谈问题不护短,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积极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组工作的顺利开展。 正确面对,认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增强勇于接受、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我们要牢固树立“巡察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王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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