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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部门出台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力争3至5年让乡村教师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9月6日,人民日报)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这些年来,贫困山区的教育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然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要通过着力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和保障教师待遇等,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为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注入活力。 着力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厚植乡村教育情怀,发挥乡村教师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定向公费培养,建强面向乡村学校的师范生委托培养院校。通过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构建各级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三名”工作室五级一体化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进而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的综合素质。 着力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坚持创新挖潜编制管理,鼓励地方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挖潜乡村教师编制配备,通过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跨学科等调整力度,调整乡村学校编制。坚持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健全县域交流轮岗机制,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同时完善双向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城乡一体流动。多种形式配备乡村教师,探索构建招聘、支教等多渠道并举,多层次人才到乡村任教的格局。坚持拓展职业成长通道,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允许乡村学校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着力保障乡村教师地位待遇。通过采取硬招实招,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的目标,同时持续提高乡村教师的工资收入。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逐步完善乡村教师住房、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不断提高乡村教师获得感。(王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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