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94|回复: 1

让包容之光驱散“网抑云”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12

主题

12

回帖

172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172
发表于 2020-8-12 19: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让包容之光驱散
“网抑云”
    最近一段时间里,网易云音乐评论“集体抑郁”,网友戏称网易云变成“网抑云”。网易云音乐从一个普通的听歌软件,变成大型情感发泄聚集地。起先是听歌网友在歌曲下面评论一些伤心往事,抒发抑郁不满,后来许多水军复制转发,四处扩散,再到广大网友群嘲“网抑云”,反击“矫情”评论,“网抑云”成为了广大网友的一次群嘲与狂欢。(8月11日,腾讯网)
网易云音乐下面那些所谓“矫情”的评论,其实最初起源于每一个需要音乐安抚的听歌者。音乐,或慷慨激昂,振奋人心;或轻柔舒缓,抚慰心灵。音乐能够跨越地区、超越时间,具有疏解情绪的强大力量。正是因为音乐对悲伤有神奇的疗效,大家才会在欣赏音乐的时候打开心扉,在评论区倾诉自己的伤心往事,抒发自己的不满和困惑。这样饱含真情实感的文字也引起了其他听歌者的共鸣,大家纷纷点赞、评论,在陌生网友间共享自己的苦恼,寻找自己的慰藉。
    但是,当有人想要用这些文字吸引流量和关注的时候,评论区的良性互动就被打破了。原本有感而发的听歌者,开始刻意夸大、歪曲事实经历,以博得大家的眼球;原本就无感而发的网友,则开始复制他人的评论四处转发,让广大听歌者产生审美疲劳,并且开始反击。有人抨击这种抑郁忧伤的评论,用科学性解释来打断“网抑云”的“矫情”;有人戏称这种现象为“网抑云”,并四处调侃嘲弄。最终,网易云由原本抒发感情的宣泄口,变成了一场被戏称为“网抑云”的群嘲和滥觞。
    “网抑云”风波,最终伤害的是听歌者的表达权利。当评论者们为了博人眼球,刻意发表虚假情绪的时候,音乐的评论区就变味了。它不再是一个可以自由表达的“树洞”,而成为了一个吸引流量的舞台。杜撰事实、夸大情绪,甚至复制粘贴他人评论,严重损害了其他听歌者的信任。听歌者们不再相信评论区的抑郁忧伤,将所有的情绪化表达都扣上了“矫情”、“吸引流量”的高帽子,最终让真情实感的表达变成了矫情的罪证,让真正宣泄情感的人被严厉批判。真正想要表达无助、需要安慰却又缺乏勇气的人,则渐渐不敢说话,他们表达、宣泄的权利,在“网抑云”这场群嘲中被无情剥夺。
    我们应该对那些看似“矫情”的评论多一些包容。其实,人人都有少不更事却又敏感多情的时候,总会需要一个情感的宣泄口。这个宣泄口,曾经是信件、唱片、朋友圈,只不过现在刚好是网易云音乐的评论区罢了。那些“年少不知愁滋味”却又“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评论者, 何曾不像当年在朋友圈伤春感怀的我们?对这些抑郁风格的评论多一些包容,少一些嘲弄,既有利于让真正宣泄情绪的评论者得到慰藉,也能间接让复制粘贴、起哄喧闹的好事者们自觉无趣,慢慢淡出。一个巴掌拍不响,网友们网开一面,好事者们也就黯然离场,最终还给网易云一片干净的心灵净土。
    网易云公司目前推出了“云村公约”,着力于从规章制度上净化网络环境,不少网友纷纷点赞。我们广大网友也应当怀有一颗包容之心看待那些忧伤抑郁的评论,让真正抒情感伤的听歌者能够勇敢表达,在音乐熏陶和故事分享中收获情感的慰藉。让包容之光驱散“网抑云”,还给听歌者们一片音乐净土。
    作者:杨清强





上一篇:让包容之光驱散“网抑云”
下一篇: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12

主题

12

回帖

172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172
 楼主| 发表于 2020-8-12 19: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来源:8月11日,腾讯网
《网抑云这个梗是如何被玩起来的?》
https://new.qq.com/omn/20200811/20200811A0291U00.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稿必读
1、任何抄袭文章禁止投稿,所有稿件必须原创,一经发现文章涉嫌抄袭,全网通报,并且永久拉黑
2、机动记者组即单位账号,在为本单位同事投稿时,务必确认该稿件是原创,如非原创本网将依法协助原著作者追究法律责任,并全网通报
3、独家专投版块稿件,均默认为作者只投稿时评在线一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4、请各位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 5、时政评论只能投稿到独家专投区,请勿投稿到其它任何板块,新闻稿件请投稿到新闻板块专区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绿益添商城 ( 渝ICP备16004013号-3 )

GMT+8, 2026-4-10 17:57 , Processed in 0.105866 second(s), 4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