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通村通畅工程极大的改善了农村道路。恶劣天气多变、农村车辆的日益增多、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阻碍执法导致执法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治理农村地区基层交通问题,要坚持以“防治、自治、法治”三治治理。 防治,即预防治理。一抓宣传。灌输交通安全观念,开展好上门入户“五进”宣传,以农村广播、村务公开群作为平台开展典型事例宣传,充分利用好农村赶集日、坝坝宴、民俗活动等张贴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交通安全宣传到户、到人,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村民交通安全意识。二抓道路隐患。要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特别是汛期,要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及时深入排查,在隐患整改治理之前,采取设置醒目的临时警示提示设施,加强道路巡查管控,逐项落实整治责任等措施,确保各自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矛盾冲突,保障社会和谐与大局稳定。 自治,即自我治理。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村(社区)开展好自我治理,让村民形成自觉抵制并摒弃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习惯。通过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通过村务公开微信群及村务公开栏,开展“交通红黑榜”,曝光一批违规违法行为,宣传一批优秀交通驾驶员;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开展交通文明评比等方式方法,号召志愿者、乡贤、热心群众参与进来,通过群众出谋划策、群众共同出力、群众相互宣传、群众互相监督,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意识,形成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风俗,形成自治风气,为农村交通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奠定良好基础。 法治,即依法治理。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素质,树立交通法制权威,加大管理力度和整顿力度。交警中队、乡派出所、安监等成立执法队,要做到有法依、执法严、违法究。针对农村地区地域广,人员居住分散,要不定时不定点开展联合执法,通过设卡检查、流动检查、巡逻管控等形式,对农村地区车辆乱停乱放及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和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严厉处罚对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危险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改善农村地区交通秩序,强化基层交通安全治理,为建设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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