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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我们要紧紧抓住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使实劲、见实效,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7月31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基层是社会最小的细胞,群众是基层治理的参与者。经过长期实践,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行之有效的制度,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同时,基层社会治理中还存在群众参与度不够高等问题。群众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受益者,必须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以主人翁意识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 群众是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同时也是基层治理的受益者。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基层治理的重要性,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融入到这项工作中来,把基层治理工作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做,只有这样,大家才能齐心协力把自己工作做好,让广大群众受益。 要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就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搭建多元化协商平台,并以制度化的方式固定下来,有利于改变基层社会治理手段单一、资源匮乏的状况,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让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中去,以主人翁姿态参与进来,从而更好更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就要想办法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为辖区群众搭建一个平台,让各类群众有发挥自己能力的空间,依托社区治理让群众能够发挥自身的能力,在这基层治理大舞台上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激励机制,让群众能够感受得到自己工作能够被社区认可,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让大家一起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共建美丽、和谐、温馨的大家园。 作者:魏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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